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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劳动法单位辞职补偿金规定:让劳动者笑到最后”

来源:https://www.jnlsrc.com 时间:2024-07-06 18:04:23 作者:梁山人才网 浏览量:

在职场中,辞职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。对于许多劳动者来说,辞职后的补偿金问题却常常让人头疼。那么,劳动法对于单位辞职补偿金的规定究竟是怎样的呢?今天,我们就来一探究竟,让劳动者在辞职后也能笑到最后。

一、劳动法中的辞职补偿金

我们需要明确的是,劳动法中的辞职补偿金主要指的是经济补偿金。根据我国《劳动法》的规定,劳动者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,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,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。

二、哪些情况可以获得辞职补偿金?

当然,劳动者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获得辞职补偿金的。一般来说,以下几种情况,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:

  1. 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;
  2.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;
  3. 劳动合同期满,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;
  4. 用人单位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,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。

三、补偿金的计算方式

那么,劳动者在获得辞职补偿金时,应该如何计算呢?根据我国《劳动合同法》的规定,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为: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,不满一年的按比例支付,但最高不超过12个月。

四、特殊情况下的补偿金

在实际操作中,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。比如,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,因为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,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,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,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。

五、劳动者如何维权?

如果劳动者在辞职后,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,劳动者应该如何维权呢?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,尽量达成一致。如果协商不成,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,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总的来说,劳动法对于单位辞职补偿金的规定,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让劳动者在辞职后也能笑到最后。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,也需要注意一些特殊情况,以免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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